非遗保护部
发布时间: 2015-11-06   

非遗保护部职责

1、研究制定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工作规划、方案;

2、组织开展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、挖掘、研究等工作;负责相关资料和实物的收集、整理工作,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;

3、承担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、代表性传承人申报与资金申报工作;

4、负责非遗相关培训、展演、交流研讨等活动的策划、组织、实施;

5、协调管理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单位、传承示范基地具体传承保护工作,指导各县(市)区非遗保护工作;

6、负责非遗网站和数据库的信息更新、管理和维护工作;

7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。